會員中心 |  會員注冊  |  兼職信息發(fā)布    瀏覽手機版!    精選9.9元!    人工翻譯    英語IT服務 貧困兒童資助 | 留言板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當前位置:首頁 > 行業(yè)文章 > 翻譯考試 > 正文

山東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翻譯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及目錄

發(fā)布時間: 2022-10-25 15:37:25   作者:譯聚網   來源: 山東大學   瀏覽次數:


第十三章 培養(yǎng)地點


  第四十條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單位辦學地點分布如下:


 ?。ㄒ唬┺k學地點在濟南市各校區(qū)的招生單位為: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猶太教與跨宗教研究中心、經濟學院、經濟研究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院、文藝美學研究中心、國際教育學院、儒學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歷史文化學院、數學學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微電子學院、晶體材料研究院(晶體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新聞傳播學院、新一代半導體材料研究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高等技術研究院(熱科學與工程研究中心)、機械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土建與水利學院、軟件學院、體育學院、齊魯交通學院、第一臨床學院(山東大學齊魯醫(yī)院)、第二臨床學院(山東大學第二醫(yī)院)、附屬生殖醫(yī)院、齊魯醫(yī)學院(醫(yī)學融合與實踐中心)、基礎醫(yī)學院、高等醫(yī)學研究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衛(wèi)生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口腔醫(yī)學院、護理與康復學院、藥學院。法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的部分學生在濟南培養(yǎng),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學生在青島、威海培養(yǎng)。


 ?。ǘ┺k學地點在威海校區(qū)的招生單位為:東北亞學院、商學院、法學院(威海)、文化傳播學院、翻譯學院、藝術學院(威海)、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海洋學院、空間科學與物理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威海)。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學生在威海培養(yǎng)。


 ?。ㄈ┺k學地點在青島校區(qū)的招生單位為:法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當代社會主義研究所、文化遺產研究院、生命科學學院、微生物技術研究院(微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huán)境研究院、激光與紅外系統集成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學青島研究院、國際創(chuàng)新轉化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數學與交叉科學研究中心、人文社會科學青島研究院。法學院和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的部分學生在濟南培養(yǎng),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學生在青島培養(yǎng)。


 ?。ㄋ模鷮庒t(yī)學院的辦學地點在濟寧市。


  第四十一條 因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院系調整、住宿安排、培養(yǎng)實習等原因,校內部分招生單位的培養(yǎng)地點可能會發(fā)生變化。具體培養(yǎng)地點,以校內招生單位的教學安排為準。


第十四章 獎助學金


  第四十二條 我校已構建較為完備的貫穿研究生培養(yǎng)全過程的獎助體系。品學兼優(yōu)的研究生可根據評選條件申請校長獎、學術之星獎、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優(yōu)秀成果獎、道德風尚獎、創(chuàng)新競賽獎、優(yōu)秀干部獎以及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等各類獎學金。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可享受或申請助學金、“三助一輔”津貼、國家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及其他專項資助。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發(fā)放要求以當年學校通知為準。


第十五章 違規(guī)處理


  第四十三條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校內招生單位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在符合相應的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和我校招生專業(yè)的報考條件下,可自主選擇報考專業(yè)。強軍計劃考生按相關規(guī)定報考。以上專項計劃的考試科目與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相應專業(yè)的考試科目一致。


  第四十五條 面向港澳臺地區(qū)招錄研究生招生簡章將根據國家規(guī)定另行發(fā)布。


  第四十六條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四十七條 為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工作安排與要求如有調整,以學校發(fā)布的公告或通知為準。


  第四十八條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聯系方式如下:


  咨詢電話:0531-88364334;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qū)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官方網站:https://www.yz.sdu.edu.cn。


  第四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舉報電話:0531-88364422。


  第五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pdf


1.png

2.png

3.png

4.png


微信公眾號

[上一頁][1] [2] [3] [4] [5] 【歡迎大家踴躍評論】
我來說兩句
評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評論內容:
驗證碼: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評論列表
已有 0 條評論(查看更多評論)